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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学校:关于申报2025年度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年03月07日 10:1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显著增强和提升我校在人文社科领域的科研水平及整体竞争力,确保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取得历史性新突破,针对我校当前科研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实际状况,学校决定启动“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通过集中优势资源,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培育支持,为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奠定坚实基础。现将2025年度该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根据申报数量,择优选择30项进行培育。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没有在研国家级课题和在研校级资助科研项目;

3.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

4.申报人不得使用已立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以及项目相近内容来申报本项目。

三、选题方向

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地方经济文化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我校人文社科学科优势和研究特色,本年度课题在选题申报时须聚焦在以下九个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研究;

2.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研究;

3.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4.南海历史与权益研究;

5.海南历史文化研究;

6.海南文旅产业发展研究;

7.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8.区域与国别问题研究;

9.党风廉政与纪检监察研究。

四、资助金额

每项培育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培育项目的经费应主要用于为确保实现培育目标而进行的调研、研讨和论证等活动,且须在2025年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不予结转。

五、结项要求

1.研究期内每年应当至少申报1项国家级课题;

2.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1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批示或采纳的咨政报告,须满足上述三项要求中的任一项。

六、研究期限

项目完成时间为24个月,即2025年4月至2027年4月,立项的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应于2027年4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届时未结项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单位(部门)发动本单位(部门)人员积极申报,申报者需填写好《2025年度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2025年度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并加单位盖公章,于2025年3月18日17: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社科楼C栋2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uguozi@hainanu.edu.cn。

联系人:许国紫  电话:66262189

附件:

1. 2025年度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

2. 2025年度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国家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3月6日

学校原文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s://hss.hainanu.edu.cn/info/1003/5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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