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效提高申报效率和申报质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发动,抓紧组织申报,务必严格筛选,做好初评工作。现将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层次
202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其中重点项目(3万元/项)2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6-8项 ,具体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上参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科研价值的也可申请。
(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海南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本次申报采取不限额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拟立项推荐。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分别评审,如申报重点项目未立项不进入一般项目评审。
五、结题验收要求
(一)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 2 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 2024 年 1 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按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第十三条第四款。
六、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纸质版《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海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一式2份、《2024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信箱xuguozi@hainanu.edu.cn。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月4日前。逾期不候。
材料报送地点:泰坚楼211室。
拟立项后网络填报网址:124.225.62.14。
联系人:许国紫,电话:66262189。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2月26日
学校原文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s://ha.hainanu.edu.cn/rwsk/info/1003/3212.htm